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另外,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你得与劳务公司才是劳动关系你得与劳务公司才是劳动关系,由劳务公司对你劳动法上的义务。
建议你不要辞职,你辞职的话得到经济补偿,如果劳务公司辞退你,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
建筑劳务公司总结建议;你与劳务工公司有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单位辞退你的话,你可以得到双倍赔偿。
: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书老板没同意,员工可以离职吗?如果离职有工资吗?
劳务公司解答:根据本人办理劳动案件十年的经验,给大家就员工辞职的问题,总结如下;贵在实用,不求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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