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员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用工关系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很大的特点就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表现为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有劳动关系但无用工关系,与实际用工单位有用工关系但无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机构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有什么好处呢
1、降低人事管理成本;
2、用工方式灵活;
3、降低招工招聘费用;
4、提高劳动生产率;
5、避免劳动合同争议;
6、可以节省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费等财务支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有法律规范
但是无论什么情况,国家规定劳务派遣是不可以滥用的。这是国家对职工的法律保障。国家2014年3月1日实施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行为作出了规范。
首先,国家明确用人单位只可以在三类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临时性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原工作职工因脱产学习、休产假等原因无法工作,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岗位。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天津人事代理派遣办理的恒通企业于2024/7/2 7:15:0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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